巴士集团龙岗公汽清水河充电站升级改造工程承建合作商选用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6-26 00:00
访问量:
巴士集团龙岗公汽清水河充电站升级改造工程承建合作商选用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公告
深圳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清水河充电站升级改造进行承建合作商选用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清水河充电站升级改造工程承建合作商选用项目,满足如下要求:
承建合作商需按我司要求完成对清水河充电站的升级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站内所有废旧设备、设施的清理,以及升级改造所需的规划设计、消防审批、设备购置、基建施工及供电报装等,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充电站由中标承建合作商负责运营管理,即负责充电站的人员配备、设备维护、现场生产管理及消防(综治)安全管理等,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而充电站管理必须符合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要求。
(一)清水河场站内有停车位53个,必须满足53台车同时充电需求;
(二)为确保充电桩的最大使用效能,必须满足同桩A、B枪同时充电,电流均在120A以上,或直接使用一机一充充电桩;
(三)优先选取已与巴士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及满足充电站运营合作分成模式的承建合作商;
(四)合作分成模式,即充电站建设完工后,招标方直接参与充电站运营服务费的分成,但不参与充电站建设及后期维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审批、建设、消防、防雷、安全、设备等所有建设费用)分担;
(五)关于充电站建设补贴申请事宜,招标方仅提供必要配合,能否成功申请到相关补贴,招标方不承担责任;
(六)本次中标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双方合同签订日期起算,合同到期后如无异议可优先考虑续约。如双方不再进行续签,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拆除站内所有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充电桩、配电房、监控及消防等相关设备,确保场地恢复原貌;
(七)满足其他必要条件:
1.由中标方全面承担充电站规划、设计、审批、建设、消防、防雷、安全等工作;
2.提供智能监控平台开放通讯协议供甲方对电池充电机运营过程全方位监控;
3.协助办理深圳市的大工业优惠电价,确保充电站能享受深圳市大工业优惠电价;
4.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承诺充电桩建设项目完成时间;
5.投标人承诺的充电桩建设项目质保期限;
6.充电站配套建设包括但不仅限于有驾驶员休息室、洗手间、有专人打扫卫生等;
7.明确充电站现场管理及值班实施三班制,确保每班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
二、项目招标单位
1.名 称:深圳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林园东路52号鹏程公司2楼党群工会室
3.联 系 人:陈美洁
4.联系电话:0755-83973122
5.电子邮件:297306672@qq.com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必要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资格;
2.投标人具备深圳市发改委备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资质;
3.投标人具有大型充电设施建设并运营(单个场站3000kW规模以上)的成功案例;
4.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现象。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承诺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6月26日-6月29日下午17:00止。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格式文件可在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bus.com.cn)下载。
五、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地点
1.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6月27日上午9:30 -7月2日中午12:00。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林园东路52号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二楼党群工会室(以密封信封形式并加盖公章)。
六、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时间
招标人将在7月2日下午16:00前向提交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获得投标资格。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7月2日下午16:30-7月12日下午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林园东路52号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根据后期发出之招标文件执行。
九、公告的发布及有效期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于: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bus.com.cn)。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日有效,未能在公告所要求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截止时间前递交材料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投标且须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附件1:巴士集团龙岗公汽清水河充电站升级改造工程承建合作商选用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公告
公告人:深圳巴士集团龙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