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巴士集团新能源车辆(长江-玻璃)维修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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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巴士集团新能源车辆(长江-玻璃)维修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0658-18003A72907)
深圳巴士集团新能源车辆维修材料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代理机构:
由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采购工作。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规范新能源车辆维修材料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维保工作的材料及时供应,开展新能源车辆维修材料采购招标工作。
2.招标范围: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原车
品牌 |
(参考金额)
2017年消耗额(元) |
编码
(项) |
类别 |
备注 |
0658-18003A72907 |
深圳巴士集团新能源车辆(长江-玻璃)维修材料供应商采购 |
长江 |
412,700.00 |
221 |
综合类 |
比亚迪、南京金龙原车品牌 |
其他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资格的法人公司(不接受联合体);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申请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印件[http://www.gsxt.gov.cn])
2.如投标人非产品生产厂家或其下属销售公司,则要求其深圳地区必须有办公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或合法的使用说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财务情况须满足以下要求(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序号 |
财务状况 |
指标要求 |
1 |
企业注册资金 |
不低于100万元 |
2 |
企业净资产 |
不低于50万元 |
3 |
企业利润总额 |
不低于10万元 |
4.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完税证明文件。(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必须是项目标包涉及的配件品牌产品生产厂或其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配件品牌产品生产厂授权销售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