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

2016-0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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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深入学习贯彻新《准则》、《条例》,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1月14日下午,集团纪委特邀深圳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周晓笛在公交大厦4楼会堂主讲《准则》、《条例》,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二级企业部门正副经理、车队队长、车间主任、集团机关全体管理人员共约320人参加学习。

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纪志龙针对在全面电动化背景下,集团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更加靠前、监督如何更加到位、作用如何更好发挥提出了六点具体要求:

第一、转变作风,适应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党员干部要起带头作用,我们的工作要更加靠前、监督要更到位、作用要更好发挥;
    第二、修订制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我们的工作要更加靠前、监督要更到位、作用要更好发挥;
    第三、物资采购,要充分利用各种公开平台,推动阳光采购,我们的工作要更加靠前、监督要更到位、作用要更好发挥;
    第四、场站租赁,杜绝违规操作,我们的工作要更加靠前、监督要更到位、作用要更好发挥;
    第五、对骨干管理人员的监督,我们的工作要更加靠前、监督要更到位、作用要更好发挥;
    第六、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教育,我们的工作要更加靠前、监督要更到位、作用要更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