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公司邀请安全专家开展安全法规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

2018-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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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深圳巴士集团第二分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下午邀请罗湖区安监局安全督查专家,在机关梧桐苑五楼会议室组织开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专题学习培训。

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正副职、安全管理部全体人员、各部门安委办成员、各车队长、副队长、支部副书记、车间主任、独立食堂公寓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的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由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王亚丽科长主讲。王科主要对深圳近期颁布实施的《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两项规定,结合行业的特点和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培训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