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巴士集团第三分公司龙华石凹片区公交场站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6-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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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巴士集团第分公司龙华石凹片区公交场站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下称招标方)为深圳巴士集团下属二级单位,现因业务发展与运营需要,拟在龙华石凹片区公开招标租赁具备可建设充电配套设施条件的地块用作公交场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供地块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地块位置须位于深圳地区,距龙华车队公交总站(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石凹324路公交总站)不超过5公里的直线距离,且具有满足公交大巴安全通行的道路条件。

2、地块形状较为规则,适合用作公交场站。

3、土地性质必须为允许建设用地(满足公交场站配套及充电设施建设条件),不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和基本农田,租赁年限为5年。

4、面积要求10000平方米。

以上以现场查勘情况为准

二、投标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方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承诺函)

2、投标方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方提供的地块具备可建设充电配套设施条件

4、投标方提供的地块产权清晰无纠纷。

三、由投标方负责场站设施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场站开发、设计、勘探、报建及建设等费用。

四、土地租赁单价25/㎡/月含税价

五、中标单位须按照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租赁协议》签订相关合同。

六、以上一至五项所列条件均为不可偏离项目。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2018年6月11日前到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报名并索取资料。

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上梅林林园东路52号巴士集团三公司211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5-83124860。

七、报名截止后,招标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包括投标资格审查和现场查勘,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现场查勘环节。现场查勘结果采用合格制,即评分指标每项均为60分及以上者为预审合格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工作。(现场查勘细则见附表)

八、招标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bus.com.cn/)公布资格预审结果。

九、如有效投标单位为三家或以上,由招标方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如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则有效投标单位为两家时,由招标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竞争性商务谈判;有效投标单位为一家时,由招标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商务谈判。

十、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复印件(核原件);(2)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